“杀个溜杀,看看!警察都说了是酒醉失足,这家伙点也太背了,摔得这么不凑巧,大头冲下摔,这要换个姿势兴许还死不了……”我顿时找到了驳斥他的理由。
“死的这个人叫李建国,46岁,在上海纺织厂工作,九车间车间主任,官不大,权也不多,生平嗜酒如命,每天一斤白酒。最大的爱好是玩女人,一年前他厂子里有个外来妹跳了黄浦江,尸体一直漂到吴淞口才被发现,三个月身孕,一尸两命,那孩子谁的知道么?”
“李建国的?”话都说到这份上了,要再不明白我就是头猪了。可是我随即就反应过来,这家伙既不住这里,又不在纺织厂上班,怎么会如数家珍?我忍不住疑惑的看他。
似乎是知道我的困惑,他旋即又说:“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,这人从前帮着跳江那个外来妹在我这租的房,那姑娘跳江以后房主把我叫去臭骂了一顿,说是死人太晦气,幸亏没死在房子里,不然成了凶宅,要跟我没完,我倒了血霉就连那姑娘遗留下的物品也是我帮着处理的,穷的那才叫一个叮当乱响,跟你差不多……”说到这,他故意重重的叹了口气。
“这领导人不生地很熟的帮助帮助职工,也是天经地义的,也不见得孩子就是他的吧?”我也懒得搭理他的嘲讽,岔开话。
“那姑娘文化不高,遗书就写了一行字:‘李建国,你答应过跟我结婚的,我死也不让你好过!’可惜啊,人家照样过的优哉游哉,警察倒是去过他单位找他厂子里的领导,建议要严肃处理这种作风不正、玩弄欺骗女性的败类,当时就把车间主任给他撸了。可惜啊,这李建国也是个人物,上下打点三个月居然又官复原职了。这世道这人心,操他妈!”我似乎又看见了上次喝酒时他眼里那道冰冷、锐利的锋芒。
认识丝瓜这么久,很少见他说脏话,我颇是有些诧异。很难接下一句,又是长久的沉默,他却也不开腔,只是不住的让富顺伯送酒。
“那姑娘挺好看的,来租房的时候见谁都是笑,让人心里都能暖和起来,房东对她也喜欢的很,家里也收拾的干干净净、一尘不染。可惜是个傻孩子,正所谓是:‘谁堪白璧青蝇玷,其奈红颜薄命何!’”
我是彻底惊呆,万万没想到!这房产经纪还能作诗……登时就用崇拜的眼神看他,文化人啊!
“看你大爷看,红楼梦里的,只要看过谁都会背两句,**。”
那夜我酩酊大醉断了片,真不是哥们酒量不行,是空腹喝酒导致的状态失常,富顺老伯后来每每见我就一脸厌弃的神情,据说那晚我吐的烟纸店门前一塌糊涂。场面相当壮观,恰似那无边‘酸雨’萧萧下,不尽‘黄河’滚滚来……是丝瓜把我送回去的。